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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2月26日,備受關註的“萬斤病死豬肉加工案”在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歐某等11名被告人從養豬戶收購病死豬肉加工成1.6萬多斤肉巴或熟食銷售,被檢察機關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提起公訴。
  今年1月2日,北海市海城區檢察院向海城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歐某自2011年10月起租用北海市銀海區北背嶺大學園區旁一魚塘,在魚塘旁非法開設屠宰場,從周邊農村養豬戶處收購病死豬在上述屠宰場進行屠宰。屠宰好的病死豬被歐某運回其位於北海市海城區靖海鎮馬欄大小嶺村某住處進行加工,部分由歐某以每斤7元至8元的價格銷售給被告人莫某等人用於製作肉巴出售;部分由被告人吳某加工成熟食後對外銷售;另外的病死豬肉則被以每斤5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石某等人在北海市經營的6家快餐店。
  檢方稱,歐某等人生產、銷售病死豬肉,銷售面涉及北海市海城區和合浦縣,銷售數量、金額較大,有的被告人甚至夫妻、父子參與其中,已經形成了收購、屠宰、加工、銷售的“一條龍”產業。
  案發後,北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於2013年3月21日對歐某的非法屠宰場和加工點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擺放的鍋具內正在烹制豬蹄,執法人員當場從加工點的冷藏櫃中查獲冷凍的豬腿、豬肉、排骨零碎肉等共近1噸。後經北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檢驗,此次查獲的這些豬肉樣品被檢出含有大腸桿菌、沙門氏菌。警方在現場調查提取到了被告人歐某記錄的各類銷售單據共17張,單據顯示歐某等人共加工、銷售病死豬肉1 .6萬多斤,銷售金額為9.3萬多元。
  在庭審中,歐某等被告人對公訴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被告人石某等人還當庭認罪。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原標題:賣萬斤病死豬肉 北海11人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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