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趙志紅在法庭上。當日上午,呼格吉勒圖案嫌疑“真凶”趙志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審,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的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新華社發
    1月5日,新華社記者湯計(右)與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休息室等待。 新華社記者 邵琨 攝
  新華網呼和浩特1月5日新媒體專電(記者賈立君 張麗娜)呼格吉勒圖案嫌疑“真凶”趙志紅,1月5日上午,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審。蒙冤的呼格吉勒圖父母現場旁聽,中途默默離開。
  當日9時30分許,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的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被告人趙志紅的指定辯護人內蒙古伊敏律師事務所謝飛、張瑞軍出庭參加訴訟。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身穿藍色棉襖、留著光頭的趙志紅,背對坐滿了人的旁聽席、面向審判席,就其涉嫌犯搶劫、盜竊罪的事實,接受法庭調查。其面部表情無法看到,但其回答法官的審問言語清晰。
  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雲,8時50分左右趕到法院。9時30分許庭審開始,他們靜靜地坐在旁聽席上,9時50分左右,庭審仍在繼續,他們卻默默地離開庭審現場。走出法庭後,面對記者,兩位老人表情複雜,沒說一句話。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佈,經對“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趙志紅,男,漢族,1972年5月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初中文化,無業。2003年10月,其因犯盜竊罪被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被逮捕。
  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後,人們期待進一步瞭解被害女子當日離開飯店到被髮現、共1小時30分鐘左右的時間里,遭遇了什麼?“真凶”是如何作案的?從而進一步通過法理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眾多關註“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時瞭解趙志紅受審情況。不過,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將公開審理其被指控犯搶劫罪、盜竊罪部分,對其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將進行不公開審理。
  資料顯示,趙志紅,身高1.62米。其於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餘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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